一、 計畫緣起:
桃園市政府為推動低碳旅遊,鼓勵旅宿產業實踐節能減碳,特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本計畫。凡民眾自備非一次性盥洗用品,入住參與計畫之桃園市環保旅館或環保旅店,即可獲得限量每人面額100元電子超商抵用劵,以鼓勵民眾與業者實踐低碳旅遊。
二、 計畫對象:
取得有效環保旅館或環保旅店認證之桃園合法旅館及民宿,並有意願參與計畫之旅宿業者(名單如附件1)。
三、 活動規定:
1. 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➡️活動延長至113年9月30日
2. 由旅客自備(不使用旅館提供之牙膏、牙刷、拖鞋、沐浴乳、洗髮精、及刮鬍刀等一次性盥洗備品),經參與業者認定,透過電子券發送系統,以簡訊發予每人面額100元超商電子抵用券序號。
3. 本年度超商電子抵用券總數量6900組。
4. 無論續住或分次入住,每人每日限領1次,當年度不得超過3次,每個手機門號接收簡訊每年不得超過10次。
參加業者名單